商业养老险为老年生活添保障(民生视线·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下))
 日期:2023-01-20   浏览:981   来源:中国党员培训网  返回列表

创新服务和产品形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

商业养老险为老年生活添保障(民生视线·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下))

本报记者 屈信明

数据来源:人社部、银保监会

作为“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重要探索,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以养老保障为目的,领取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领取期不短于10年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

近年来,我国相继在浙江、重庆等地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今年1月1日起,银保监会又推动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在10个省(市)试点。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有哪些特点?如何做强“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记者进行了采访。

投保交费方式灵活,更加贴合百姓养老实际需求

前不久,重庆市合川区的周阿姨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我今年40多岁,从事家政工作,灵活性较大,经常在不同的家政平台、雇主家中做工。虽然现在收入比较稳定,但也要想办法为养老添份保障。”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推出引起了周阿姨关注。“投保交费方式很灵活,既能按年或月定期交费,也能不定期灵活交费。”周阿姨发现,养老金领取方式也很灵活。可以选择终身领取或限期领取,起始领取年龄也能按自己需求设定。产品还提供了失能护理保险金等保障,让晚年生活更踏实。最终,周阿姨选择每年缴费3万元,今后打算根据收入情况再做调整。

浙江省嘉兴市的自由撰稿人钱彬也投保了一份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挣得多时可以多交一些保费,收入少了就少交一些,还能根据自身需求动态调整投资组合,平衡收益与风险,很适合我们这些灵活就业人员。”他说。

2021年6月,我国在浙江省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2022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将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银保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一年多来,投保人数超过25万人,其中包括4.7万名新产业、新业态劳动者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为何受欢迎?专家介绍,除了交费方式灵活,保障属性突出是其优势所在。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在领取年龄、积累期、领取年限以及退保规则等方面作出一定的要求,更加贴合百姓养老的实际需求。”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说。

保障期限可保终身。王向楠介绍,目前我国的年金保险以定期产品居多,保障终身的养老产品相对较少。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平均寿命提高,可终身领取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填补了供给“短板”,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此外,产品将领取期锁定在60周岁及以上,通过长期积累的制度设计,能为投保人提供更好的养老保障。

预期收益相对稳健。业内人士表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采取积累期“保证+浮动”收益模式,提供进取型、稳健型两种账户,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偏好选择两个账户的资金配置比例。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重要探索,受到了消费者关注和欢迎,试点成效较好。下一步,我们将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推动其常态化发展。未来,也会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经营,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綦相表示。

创新服务和产品形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

为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近年来我国持续开展各种试点探索。

“发展商业养老金融,创新服务和产品形态,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也能够提供更多满足不同偏好的金融产品。”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说,银保监会先后启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产品、特定养老储蓄等试点,取得积极成效。

今年1月1日起,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开始试点。该负责人表示,通过试点将进一步丰富商业养老金融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规范发展。

什么是商业养老金业务?

“商业养老金业务是养老保险公司为个人客户开立商业养老金账户,并提供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服务的创新型养老金融业务。”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商业养老金业务在保险法框架下,帮助客户提前谋划未来老年生活并预先安排养老储备,兼顾客户长期储备和中期流动性,具有专注性、普惠性、平衡性和长期性的特点。消费者可通过参加商业养老金获得一站式、专业性的综合养老金融服务。

如何实现长期储备与流动性的平衡?业内人士介绍,商业养老金账户采取“双账户”管理模式,即锁定养老子账户和持续养老子账户,以满足不同年龄客户差异化养老资金储备需求。

“商业养老金锁定账户好比是‘保险箱’,为客户妥善保管长期养老储备;持续账户则是‘零钱包’,在储备同时兼顾客户教育、赡养、购房等当期流动性诉求,临近领取时‘零钱包’储备也可转入‘保险箱’。”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说。

与个人养老金相比,商业养老金业务有何不同?

“商业养老金是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普惠性、创新性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对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具有支持和补充作用。”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试点,将探索利用多渠道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更全面地覆盖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并允许企事业单位以适当方式依法合规为个人提供缴费支持。

“商业养老金采取市场化、法治化运作,个人自愿参与,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协调发展。在个人养老金每年缴纳额度有一定上限的情况下,商业养老金业务有利于更充分地满足投资者更高的个人养老资金配置需求。”王向楠说。

发挥养老保险产品专业优势,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养老服务

专家表示,随着“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建设稳步推进,金融机构发挥各自所长,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有利于形成良性竞争格局。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建议,保险行业应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养老服务。

“保险业应进一步完善产品运行机制,发挥经验优势,着力提升长期养老资金的投资收益率。同时,可探索养老金融产品与养老服务的有机结合,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王向楠说。

同时专家表示,一些消费者对养老“第三支柱”的认识相对不足,主动制定养老规划的意识、专业知识还有待提升。对此,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需持续加大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介力度,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咨询服务,让百姓更便捷地了解养老金融知识,树立科学规划养老的观念。

在养老投资过程中,消费者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在选择商业养老保险的过程中,需要厘清保证利率和结算利率等相关概念。其中,保证利率写在保险合同里,表示相应产品或投资账户保证的最低收益水平,而结算利率则反映保险产品的实际收益状况。结算利率仅作为过往投资表现的参考,不能代表产品未来的投资收益。

专家建议,消费者在投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时,应合理配置进取型账户与稳健型账户的比例。对于风险偏好较低的群体,可重点了解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不同账户的保底收益率,守住养老本钱。

专家表示,除了养老金积累外,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值得关注。消费者在投保时,应注意查看保险责任范围,比如是否包含失能护理保险金、疾病或全残保险金等,为养老打下更坚实的保障。

此外,养老保险产品属于长期投资产品,流动性相对偏弱,消费者在投保时既要考虑个人未来的养老需求,也要顾及流动性资金需求,做到适度、理性投保。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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